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废边纱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18
来源:
1.招标货物
本招标项目的出售货物是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织造车间、实业分公司、工业织物厂和四川天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售人”)的废边纱。废边纱是织布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本次招标对废边纱出价,有购买意向的最高出价者为成交人。出售人通过本次招标将与成交人签订为期三年的供销合同(注: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天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供销合同需要分开签订)。
其它约定事项:
1)实业分公司每月产生1吨左右混纱由成交人负责免费转运和合规处理。
2)织造车间每月产生3吨左右混纱由成交人负责免费转运和合规处理。
3)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织物厂每月产生1吨左右的废布头及混纱由成交人负责免费转运和合规处理。
4)四川天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每月生产5.4吨左右的吸风棉、含棉线的弃边纱由成交人负责免费转运和合规处理。
2.货物及服务概况
废边纱的产生量与生产情况密切相关,出售人近期统计显示的年产生废边纱约为523.72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废边纱堆放地点:织造车间,实业分公司,四川天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织物厂。
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
⑴包装和运输都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售人可提供叉车协助。
⑵每月必须到出售人公司装运两次废边纱(15日和30日左右),否则成交人每次按1000元/次承担违约金,出售人从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低于人民币4万元时,成交人应补足5万元。
交(提)货地点、方式:成交人自行在出售人指定地方提货。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成交人自己承担。
结算方式及期限:成交人当日在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结清货款,次日(节假日除外)出售人开据13%增值税发票给成交人。(注:成交人在四川天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装货需在四川天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处结清货款)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出售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违约责任:《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合同管辖权:出售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 完成上述工作的其他要求:
①所有成交人的派遣人员均须服从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天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安排、遵守厂规厂纪,自行负责在出售人厂内的安全问题;
②每次作业完毕后均须保持、维护临时堆场的现场周围环境干净整洁;
③出售人有权查验装运人员相关证件及资质证书;
④成交人转运和处理必须符合环保规定,若因转运和处理出现环保问题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4.投标资格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在2022年4月18日08时00分00秒至2022年5月8日17时30分0秒期间向出售人指定的账户(开发银行:工行罗江支行,银行账户:2305368109022103080)汇入投标保证金1万元。汇款时须备注接收通知的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投标保证金逾期汇入者,不能获取投标资格。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未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于结果公示结束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汇入时的银行信息无息退还。
5.招标程序
5.1招标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景乐南路39号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新办公大楼。(注:晚于会议时间到达现场的投标人将失去出价资格。)
5.2投标人达到或超过3家时,招投标办开始组建评审小组;如果递交截止时间已到时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失败。
5.3投标人达到会议现场后在工作人员处签到。
5.4评审人员到位后,招投标办组织评审人员推选出本次评审小组组长,招投标办介绍本次评审项目及评审办法、标准。
5.5评审小组组长和监标人一同在会议现场进行投标人的身份确认、登记。
(1)以企业身份参加竞标时,身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者,身份确认的资料必须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人员的身份确认资料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2)以个人身份参加竞标时,身份确认的资料为《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上述资料应摁手印。
5.6出售人现场会议的组织者宣布开始第一轮出价。出价单即身份确认资料,由投标人填写后交组织者。
出价低于底价的判为违规,组织者将当场取消其继续出价的资格,并有权扣罚其投标保证金;
第一轮出价的结果登记完毕后,组织者向全体投标人展示,并取消出价最低者继续出价的资格。
5.7出价单再次发还给其余投标人,组织者宣布开始第二轮出价。由投标人填写、加盖手印后交组织者。
出价低于自己第一轮出价的判为违规,组织者有权扣罚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轮出价的结果登记完毕后,组织者向全体投标人展示。
组织者宣布第二轮出价最高的投标人及其最终出价,评审小组推荐出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结束。
6.招标底价及合同价
本次招标设底价为430元/吨,低于底价的出价将被否决。
本次成交价为2022年度合同价。2023年度的合同价=2022年度合同价*(2022年G75A1纱销售售安徽金瑞电子玻纤有限公司1-11月份销售均价÷2021年G75A1纱销售安徽金瑞电子玻纤有限公司销售均价)(备注:销售均价=当年销售总额÷销售总量),2024年度以此类推。
7.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构成:5人。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
9.招标结果公示
发布媒介同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时间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的3天内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10.联系方式
出售人: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39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38-3121481-482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加竞标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一轮出价 |
元/吨 |
第二轮出价 |
元/吨 |
注:1.第一轮出价不可低于430元/吨;第二轮出价不可低于第一轮出价,否则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2.第一轮出价可以在递交本资料前事先填写,也可在招标现场填写;第二轮出价应在招标现场填写,并加盖手印。
特此证明。
参加竞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我公司(机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机构)的名义参加“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废边纱招标 ”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此次招标活动和委托代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的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附: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一轮出价 |
元/吨 |
第二轮出价 |
元/吨 |
注:1.第一轮出价不可低于430元/吨;第二轮出价不可低于第一轮出价,否则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2.第一轮出价可以在递交本资料前事先填写,也可在招标现场填写;第二轮出价应在招标现场填写,并加盖手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或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个人承诺书
个人承诺书
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
一、我自愿参加你单位组织的“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废边纱招标”活动。
二、我完全理解了招标公告的条款后作出了报价。
三、我以个人身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对提交的报价负责。
附:个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第一轮出价 |
元/吨 |
第二轮出价 |
元/吨 |
注:1.第一轮出价不可低于430元/吨;第二轮出价不可低于第一轮出价,否则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2.第一轮出价可以在递交本资料前事先填写,也可在招标现场填写;第二轮出价应在招标现场填写,并加盖手印。
承诺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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